== 全文轉貼,不過出處還在研究中 ==

 

一杯酒下肚,一部分(約20%)乙醇(俗稱酒精)迅速地在胃裡被吸收進血液,剩下的乙醇則到了小腸被吸收。細胞膜擋不住乙醇,一旦乙醇進入血液,全

身所有的細胞、組織都會受到乙醇的影響,其中最受影響的是腦細胞。乙醇是神經抑製劑,能減弱神經系統的活動。當血液中的乙醇含量比較低時,由於大腦中

起抑制功能的區域的活動被乙醇抑制住了,換言之,大腦的抑制活動減弱了,這時人就會覺得比較放鬆、自信、健談,飄飄然感覺很不錯。愛喝酒的人追求的就

是這種感覺。這時如果繼續喝酒,血液中乙醇濃度繼續升高,高到一定程度,喝酒的快感就逐漸消失了,人變得反應遲鈍、視力模糊、活動失調、說話含糊不清、

意識模糊、感覺麻木,乙醇濃度持續升高,人就會暈眩、昏迷直至死亡。

 

 

所以乙醇本質上是對人體有害的。但是即使不喝酒,消化道裡由於細菌對食物殘渣的發酵作用,每天也會產生大約3克乙醇。在細胞新陳代謝過程中還會產

生乙醇。因此人體必須能夠把體內的乙醇清除掉。這主要是在肝臟中分兩步進行的。第一步,當血液流經肝臟時,那裡的乙醇脫氫酶就會把血液中的乙醇氧化成

乙醛。但是乙醛要比乙醇的毒性更大,不僅能對身體器官造成損傷,還能讓人臉紅和不舒服。大部分亞洲人體內的乙醇脫氫酶的活性較強,他們喝酒時乙醇被快

速地轉化成乙醛。這些人的酒量顯得非常小,一沾酒就臉紅、不適,對他們來說喝酒毫無樂趣可言,不可能去酗酒。

 

第二步,肝臟中的乙醛脫氫酶把新產生的乙醛氧化成乙酸,也就是醋的成分,它是無毒的。一旦乙醇變成乙酸,就不會再危害身體。乙醛脫氫酶主要有兩種,

一種在細胞質中,一種在線粒體中,後者的活性比前者強。大部分白人都有這兩種乙醛脫氫酶,但是大約50%的亞洲人只有一種乙醛脫氫酶,即細胞質中活性較

差的那種,而這些人乙醇脫氫酶的活性往往比較高,他們喝酒時乙醇被迅速地氧化成乙醛,而乙醛卻不能迅速地轉化成乙酸,乙醛就迅速地在他們的體內積蓄下

來。他們是最不會喝酒的人。

 

如果一個人體內的乙醇脫氫酶和乙醛脫氫酶的活性都正常,我們就會覺得這個人很有酒量。但是如果喝酒喝得太多太快,超過了體內清除酒精的速度極限

(大約相當於一小時清除一罐啤酒中酒精的量),酒量再好的人也會醉,就是不醉也會覺得不適,喝完酒睡一覺第二天醒來仍然會覺得不適,特別是頭會疼,也

就是所謂宿醉。

 

如果有什麼辦法能讓人既能享受喝酒的樂趣或滿足應酬的需要,又不至於酒醉或宿醉,那該有多好啊!於是五花八門的解酒保健品應運而生,有號稱是祖傳

中藥秘方的,也有號稱是最新高科技產品的。其中最著名的解酒藥是RU-21,據說是冷戰時期蘇聯克格勃研製出來的,蘇聯垮了以後轉為民用。國內推銷RU21的

商家對其成分語焉不詳,國外的商家倒是列得很清楚,不過是琥珀酸、富馬酸等參與新陳代謝的有機酸以及幾種維生素,都是食品中常見的物質,沒有任何神秘

之處。對RU-21的解酒效果只有傳言,並無臨床試驗的證明。

 

有一位自稱“美國大學副教授”的華人近年來在國內拉投資要生產一種高科技解酒藥:“本項目應用基因工程方法,從嗜酸耐高溫微生物中克隆出乙醇氧化

酶基因,然後令其在生物反應器中超量表達,最終製成蛋白製劑。由於該基因來自嗜酸耐高溫微生物,所以它們的產物也具有嗜酸和耐高溫的特性,能夠在人的

酸性胃液中起作用,將乙醇氧化成乙酸,阻止或減少乙醇進入血液之中。 ”

 

這個據說很“明確”的作用機理卻在三個方面存在誤導:一,來自嗜酸微生物的乙醇氧化酶並不就一定具有嗜酸的特性,因為它原本是在細菌內部工作的,

而細菌的內環境可能是中性的。所以這種乙醇氧化酶在強酸性的胃酸作用下很可能失去活性。二,退一步說,即使這種乙醇氧化酶能抗胃酸,也會被胃蛋白酶降

解,無法發揮作用。可笑的是此人為了說明這種蛋白質製劑很安全,也知道:“蛋白質在腸胃消化系統中很快就會被蛋白酶分解成氨基酸,所以,除了少數毒

素蛋白質外,絕大多數蛋白質作為食品服用是安全的。 ”卻不知根據同一道理絕大多數蛋白質作為食品服用也發揮不了功能。三,再退一步說,即使這種乙醇氧

化酶能在胃中催化乙醇的氧化,它的產物也不是無毒的乙酸,而是毒性比乙醇更大的乙醛,所以這種“解酒藥”的效果適得其反,實際上是想做成酗酒藥。

 

市場上的解酒藥、解酒保健品沒有一種已被證實確有效果的。如果你吃了它覺得有些效果,要么是因為心理作用,要么是因為水的作用:吃這些解酒藥(例

如RU-21)都要求用大量的水送服,那位“美國大學副教授”發明的解酒藥也計劃“製成湯劑供消費者趁熱服用”。酒精是很強的利尿劑,喝酒很容易造成身體

脫水,這是造成酒後不適的重要原因。因此水才是解酒的良藥。要減輕酒後不適,有一個簡單的辦法,那就是一邊喝酒一邊大量地喝水。但是和民間的說法相反,

不要喝茶醒酒。茶也是利尿劑,反而能讓身體脫水更嚴重。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黃寶尼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